中德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签订四十周年暨第五届中德创新大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8-02-21    阅读次数:797

      2018年是中德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签订40周年。2月27-28日,科技部与德国联邦教研部共同在北京举办第五届中德创新大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致贺信,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大会上宣读李总理贺信,并与德联邦教研部国务秘书许特分别作主旨演讲。两国科技、企业、政府等各界300余名代表出席大会。 李克强总理在贺信中表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科技创新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中德科技合作开创了大国科技合作的先例,为两国务实合作装上了大功率“引擎”。希望双方汇集众智,增进共识,深化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推动两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全球经济注入新动力。

 

 


      万钢部长表示,中德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是两国建交后最早签订的政府间合作协定之一。科技创新合作是创建和扩大中德两国关系的先驱。40年来,双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框架,中德科技人员往来密切,科研合作平台广、机制活,产业关联日趋紧密,区域合作热情高涨。当前,中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正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坚定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改善环境与民生,中国科技创新将继续坚持开放合作原则。对未来中德科技创新合作,万部长提出四点倡议,一是以人为本,巩固科技人员交流机制;二是拓展合作,促进两国创新经济发展;三是夯实基础,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四是示范带动,引领世界绿色可持续发展。

 

 

 

      许特国务秘书高度赞赏中国过去几十年在科技和经济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众多,双方可加大在创新创业领域的合作。德国政府非常重视与中国的科技创新合作,希望未来加大在气候变化、环境保护、人口老龄化、生命科学、物联网、轻量化制造和未来城市等方面的合作。

      来自双方政产学研各界的代表在会上回顾了中德科技创新合作40年历程,共同展望和挖掘未来合作的前景和机遇。

      1978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正式签署。自此,中德科技创新合作经历了起步、发展、壮大到腾飞的阶段,成为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院士作为圆桌会议嘉宾,从中德科技创新合作的亲历者和推动者的角度,分享40年来中德科技创新合作最成功的经验,最巨大的挑战以及克服挑战的最佳实践并对未来中德科技创新合作的优先领域和合作模式等进行了畅谈。

      吴志强院士指出:两国科技合作必须以具体项目为载体,两国科学家应该有面对面的交流与合作,应该加强两国青年的培养,为中德合作的将来做准备,两国的信息交流还需更畅通更透明。

 

 


中心通讯员:曹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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